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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在吉同胞们的温馨提示
2020-03-18 14:17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近期国内多地出台新版入境防疫管控规定,一些地区对国外入境人员实行为期14天的集中隔离观察,隔离费用由当事人自理。3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明确六类行为以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包括: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染疫嫌疑人采取不如实填报健康卡等方式隐瞒疫情,或伪造、涂改检疫单、证等方式伪造情节。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建议在吉同胞尽量避免国际旅行。如确需返回中国,希望提前关注国内有关方面和各地发布的入境防疫通知及有关要求,积极配合落实有关防控举措。

  希望各位在吉同胞保持乐观心态,做好科学防护,衷心祝愿大家身体健康,诸事顺遂。

  驻吉尔吉斯斯坦使馆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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