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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申办护照、旅行证指南(2022年6月30日更新)
2018-12-29 18:45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国公民出入境以及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为确保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凡申请办理护照、旅行证等证件的中国公民必须亲自到使馆履行必要的手续。中国驻吉尔吉斯斯坦使馆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代办护照、旅行证等证件事宜。

  一、申请程序

   (一)下载“中国领事”APP程序并使用电子邮箱或中国国内手机号注册账号。根据提示填写中国身份证号或普通护照号完成实名认证(如无上述证件,也可使用他人已认证的账户办理),之后可正常登录使用。

   (二)在线提交申请。1、登录APP,点击“护照/旅行证”业务模块,选择拟办证使领馆(驻吉尔吉斯斯坦使馆);2、根据提示逐步、完整、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包括选填信息);3、在线签字确认《国籍状况声明书》。请注意:应由申请人本人签署。此电子签名将打印在新护照上,请以居中横向方式在电子签名框中签署本人规范汉字姓名。未满10周岁申请人,由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代为签名。4、上传数码证件照片(6个月内近照,白色背景、深色衣服、五官清晰、可见双耳、不戴帽饰)。此照片将印制在新护照上。5、上传附加办证材料:①现持护照/旅行证带照片的资料页(遗失除外),曾办理过的加注页(如有)。③护照/旅行证遗失补发:请填写护照/旅行证遗失损毁情况说明并签署后上传。④办理护照姓名加注:请上传与加注内容相关的官方证明,如户口本、法院更名证书等。⑤申请人如未满16周岁,有关操作应由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协助。除需上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的护照等身份证件,以及证明法定监护关系的材料,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离婚判决书等,还需提前下载“同意未成年人办理护照/旅行证声明书”,填写并签署后上传。

   (三)身份验证。1、APP将对申请人进行面相识别,以确保相关申请系本人操作。请根据提示操作,在成功后进行下一步。2、身份验证(人脸识别)成功,会极大缩短办证时间。 

   (四)提交订单。在信息填写完成后,请按系统提示提交订单。提交成功后,相关申请将提交使馆审核。申请人可在“我的订单”或“消息中心”跟踪办证进度。

   (五)等待使领馆审核结果。我馆将按生成订单的时间先后顺序逐一进行审核。申请人可在“我的订单”或“消息中心”跟踪办证进度,我馆将及时通过APP反馈审核进展,如经审核需补充上传材料、修改信息等,我馆将通过“消息中心”推送相关信息,请按信息提示要求跟进办理。    

   (六)预约到馆办理时间及到馆办理。申请人应注意关注订单状态,如出现已通过审核的提示,请及时选择预约时间。预约好到馆时间后,可准备有关办证材料原件(护照、出生证、其他相关证明等),来我馆前台现场采集指纹、手写签名及核实相关情况,然后开具发票并前往银行缴费。  

  二、注意事项

   (一)通过APP提交的办证材料电子图片须与正本一致,申请人应确保图片及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一切责任。  

    (二)为提高效率,建议提前准备好通过APP提交相关材料的JPG或PNG格式图片,每图不大于5MB,并提前传输到手机图库。 

    (三)选择递交材料的方式和领取新证件的方式:请选择到馆;支付缴费:请选择线下支付(此环节无须缴费,请不要选择在线支付)。  

   (四)由于护照在巴黎制证中心制作,无法办理加急业务。收到新护照后我馆将通过预留联系方式通知申请人,请保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证件可由他人代取。

    (五)已递交的补发护照申请(仅通过网上APP预约成功不算已递交,请您先多方查找,慎重决定后再来我馆提交申请),任何情况下均不可取消或撤回。因为护照一旦丢失、被盗,签发机关在您提出补发申请后即宣布该护照作废,有关国家、国内公安机关、国际刑警组织等均将获得相关数据信息通报。丢失、被盗护照即使找回也不能继续使用,否则您将面临入出境受阻的风险。

    (六)未满16周岁人员申办护照、旅行证业务,应由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并出具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意为儿童办理护照、旅行证的书面声明,且须提供其有效身份证件(如护照、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监护人系父母之外的第三人,须同时提供该法定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护照、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及能证明该人具有法定监护权的相关材料。

    三、材料要求

   (一)新生儿办理普通护照

    1、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一式三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2、儿童在当地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须经当地翻译公证并经吉外交部认证);

    3、儿童父母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包括资料页(有照片的一页)和备注页(如有加注);

    4、父母双方在儿童出生时持有的外国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5、父母结婚证(如有)原件和复印件(如系吉尔吉斯斯坦结婚证,须经当地翻译公证);

    6、经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签署的申请人国籍状况声明书(可在使馆网站领事侨务——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7、经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签署的申请人声明书(可在使馆网站领事侨务——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8、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场签署同意为孩子办理护照的书面声明(APP系统当中有表样);

    9、以下情形还须提供:

   (1)在中国境内出生且持出入境通行证的儿童,须提供完整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2)在中国境外出生,父或母未出现在出生证上,须提供经驻在国翻译公证的儿童与未出现在出生证上的父或母之间亲子关系的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3)在中国境外出生的儿童,须提交父母出具的儿童不具有外国国籍的书面声明和儿童退出外国国籍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外国国籍者);如儿童系单亲,须在上述声明中加入关于无法找到另一方的内容。如单亲一方为父亲,还须提交经翻译公证的儿童与父亲之间亲子关系的相关法律文件。

   (二)普通护照换发(剩余有效期不足一年、护照签证页即将用完)

   1、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一式三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2、护照原件及护照资料页(有照片的一页)复印件;换发新护照后,原护照将被注销并退还申请人;

   3、中国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簿(包括户信息页及个人信息页)复印件(如有,可尽量提供,可提供办证流程);

    4、经申请人签署的申请人声明书(可在使馆网站领事侨务——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5、16岁以下未成年人办证,到场的一方监护人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如护照、旅行证)及监护关系凭证(如出生证、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

    6、以下情形还需提供:

   (1)护照过期者须提交过期情况说明;

   (2)更名换照者须提交申请更名的书面声明及国内户口簿复印件。

   (三)普通护照补发(证件遗失、被盗抢或损毁的)

    1、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一式三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2、护照资料页(有照片的一页)复印件(如有,请尽量提供,可加速办证流程),如护照损毁,还应提交损毁的护照;

    3、中国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簿(包括户信息页及个人信息页)复印件(如有,可尽量提供,可加速办证流程);

    4、个人有关护照遗失、被盗抢、损毁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个人情况,护照遗失、被盗抢、损毁情况和经过,护照号码、签发机关、签发时间,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

    5、护照遗失、被盗抢的,须在情况说明后注明:“本人已被告知并确认,即使丢失(被盗抢)的护照找回也不能再次使用,也不可撤销补证申请,并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护照损毁的,需交回损毁护照;

    6、16岁以下未成年人办证,到场的一方监护人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如护照、旅行证)及监护关系凭证(如出生证、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

    7、经申请人签署的申请人声明书(可在使馆网站领事侨务——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注:申请人一旦递交补发护照申请,原护照即被宣布作废。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四)普通护照加注

    1、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一式三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2、护照原件及护照资料页(有照片的一页)复印件;

    3、与加注内容有关的官方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1)姓名加注: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经翻译公证的驻在国具有法律效力的出生证明等文件或相关公证书等法律文件;

  (2)曾用名加注:国内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更改姓名资料页);

    4、经申请人签署的申请人声明书(可在使馆网站领事侨务——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注:驻外使领馆不办理婚姻状况、出生日期或出生地点加注。

   (五)因公护照换发因公护照

   1、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1份(由使馆提供,须当场在领事官员面前签字);

   2、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一式三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3、护照原件及护照资料页(有照片的一页)复印件;换发新护照后,原护照将被注销并退还申请人;

    4、经申请人签署的国籍状况声明书(可在使馆网站领事侨务——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5、经申请人签署的申请人声明书(可在使馆网站领事侨务——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注:申请人应自行联系国内原派出单位,由其向原发照机关提出换照申请。接到原发照机关书面通知后,使领馆方可受理相关护照换发申请,不能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六)因公护照补发(证件遗失、被盗抢或损毁的)

    1、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1份(由使馆提供,须当场在领事官员面前签字);

    2、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一式三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3、护照资料页(有照片的一页)复印件(如有,请尽量提供,可加速办证流程);

    4、个人有关护照遗失、被盗抢或损毁书面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个人情况,出国前后经历,在所在国居留身份,护照遗失、被盗抢或损毁地点、经过,护照签发机关、签发时间、护照号码及有效期,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等;

    5、护照遗失、被盗抢的,须在情况报告后注明:“本人已被告知并确认,即使丢失(被盗抢)的护照找回也不能再次使用,也不可撤销补证申请,并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护照损毁的,需交回损毁护照;

    6、经申请人签署的国籍状况声明书(可在使馆网站领事侨务——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7、经申请人签署的申请人声明书(可在使馆网站领事侨务——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注:★申请人应自行联系国内原派出单位,由其向原发照机关提出换照申请。接到原发照机关书面通知后,使领馆方可受理相关护照换发申请,不能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申请人一旦递交补发护照申请,原护照即被宣布作废,即使找回也不能继续使用,应尽快送交使领馆注销。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七)因公护照换发因私护照

   1、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1份(由使馆提供,须当场在领事官员面前签字);

    2、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一式三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3、护照原件及护照资料页(有照片的一页)复印件;换发新护照后,原护照将被注销并退还申请人;

    4、个人情况说明(包括原派出单位、工作单位、出国时间及原因、与原单位有无未了事宜、现工作单位等);

    5、经申请人签署的国籍状况声明书(可在使馆网站领事侨务——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6、经申请人签署的申请人声明书(可在使馆网站领事侨务——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在领事官员面前签字);

  注:★因公护照换发因私护照需向原因公护照签发机关核实有关情况,因此办证时间不能确定。★申请人如自行与原派出单位联系协商解决未了事宜,或与国内原发照机关联系请其尽快回复,将有助于加快办理时间。

   (八)旅行证

    适用情形:

    1、临时出国期间护照遗失、被盗抢、损毁、过期的(含定居国外来吉旅行护照遗失、被盗抢但需返回常居地的);旅行证遗失、被盗抢、损毁的;紧急情况下来不及申办护照的,可予以免预约办理。

   (1)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一式三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2)护照资料页(有照片的一页)复印件(如有,请尽量提供,可加速办证流程);

   (3)中国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簿(包括户信息页及个人信息页)复印件(如有,请尽量提供,可加速办证流程);

   (4)护照遗失、被盗抢、损毁、过期书面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个人情况,护照遗失、被盗抢、损毁或导致过期情况和经过,护照号码、签发机关、签发时间,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

   (5)护照遗失、被盗抢的,需在情况报告后声明:“本人已被告知并确认,即使丢失(被盗抢)的护照找回也不能再次使用,也不可撤销补证申请,并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护照损毁的,需交回损毁护照;

   (6)经申请人签署的申请人声明书(可在使馆网站领事侨务——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注:★因公护照申请人如自行与国内原发照机关或派出单位联系,请其尽快回复,将有助于加快办理时间。★因公护照、旅行证遗失、被盗抢申请旅行证之后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可取消或撤回申请,原护照、旅行证即被宣布作废,即使找回也不能继续使用,应尽快送交使领馆注销。持被宣布作废护照、旅行证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2、拟从国外赴中国大陆的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且未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1)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一式三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2)香港/澳门/台湾旅行证件原件及资料页(有照片的一页)复印件;

   (3)申请旅行证情况说明;

   (4)经申请人签署的申请人声明书(可在使馆网站领事侨务——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自2019年7月1日(申请日期)起,签发普通护照、旅行证的收费标准下调至每本18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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